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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特价版怎么加入?【C2M】 淘宝特价版商家服务协议

类别:淘宝经验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4-11 浏览人次:1581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您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使用的淘宝特价版账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您可通过淘宝特价版客服渠道进行咨询,淘宝特价版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淘宝特价版商家服务协议


首次上线日期:2020年8月24日


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甲方”或“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丙方”)共同缔结。本协议中三方合称协议方,乙方及丙方合称“淘宝特价版”。 


一、定义

  “淘宝特价版平台”(或后续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可能修订的名称)指由乙方和丙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商平台网站或淘宝特价版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等)及客户端(如手机APP、小程序等)。

“商家”指开通淘宝特价版服务并于淘宝特价版平台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

“消费者”指于淘宝特价版平台进行购物并将所购商品或服务用于消费的任何自然人或组织,亦可称为“买家”。

“规则”指所有淘宝规则频道、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论坛、帮助中心等板块内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入驻标准”指商家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如营业执照、个人身份信息情况等要求,具体以淘宝规则频道或者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对外公示的相关标准为准。“服务”是指由乙方和/或丙方在淘宝特价版平台向商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与此相关的软件服务、域名等服务。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商家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互联网信息服务”指由丙方于淘宝特价版平台为商家展示店铺及商品/服务信息的服务。

“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指由乙方为商家提供的与信息展示、互联网交易等相关的软件服务。

“域名服务”指淘宝特价版根据《淘宝特价版开店规则》中关于店铺信息创建要求可允许商家使用带有其品牌关键字、商号等标识的域名。

 “其他服务”指淘宝特价版向商家提供的其他服务,具体以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服务开通”指商家登录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并完成信息提交、协议签署后,经淘宝特价版审查通过,淘宝特价版允许商家于淘宝特价版平台开设网络店铺、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并对商家进行通知的过程。

“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向商家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商家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服务。

“同一主体”指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淘宝特价版排查认定多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主体。

“关联公司”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最新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淘宝特价版的关联公司。


二、协议范围及效力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淘宝特价版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商家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特价版市场管理规范》《淘宝特价版开店规则》、淘宝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商家可于淘宝规则频道、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查看,淘宝特价版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遵从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遵从淘宝规则)。所有淘宝特价版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不断提升消费者及商家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淘宝特价版可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对于影响商家权利义务的变更淘宝特价版将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提前通过淘宝规则频道、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等渠道公示。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生效即构成对协议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通知淘宝特价版,淘宝特价版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解约(商家可选择主动退出)。如您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将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除另行声明或签署协议外,淘宝特价版任何基于提升消费者及商家体验、平台服务升级等目的所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或由您与淘宝特价版另行书面签署即于您和淘宝特价版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淘宝特价版服务的商家,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所达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三、账户使用及信息提交

您在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的过程中须使用您的账户及自设密码登录淘宝特价版商家后台、网站及客户端,您应自行妥善保管您的账户及密码信息。因账户关联您及淘宝特价版的商业信息并可能涉及消费者利益,未经淘宝特价版同意,您不得向他人转让、授权他人使用或允许他人获取/使用您账户下信息,否则淘宝特价版可终止对该账户提供服务。

除淘宝特价版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在线签署协议、发布及披露信息等)负责。通过淘宝特价版账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或已获得您充分授权。

商家欲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须根据商家入驻标准、规则、页面提示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文件。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如有发生变更须及时更新。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管理等要求,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对商家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就前述目的要求商家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您了解并认可淘宝特价版仅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对商家信息、证明文件及经营权限开通申请进行审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淘宝特价版对商家因信赖审查结果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性质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系指商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淘宝特价版保证金规则》其他相关规则,缴存一定的金额作为金钱质押,并用于担保您对于消费者保障服务承诺以及淘宝特价版相关规则规定的履行和遵守的资金。本协议下保证金的缴存,作为商家享受淘宝特价版提供的特定服务的前提条件,如您未缴存或缴存金额不足,可能影响您在淘宝特价版的正常经营活动。对于商家缴存的保证金(包括补缴的保证金),淘宝特价版无需支付任何利息等孳息。

(二)保证金的额度及缴存

缴存数额、缴存方式依照《淘宝特价版保证金规则》确定。淘宝特价版有权基于您店铺经营状况变化、商家违约或实际赔付情况、潜在赔付风险等情况,对于保证金的缴存方式及缴存额度等标准进行调整。因保证金缴存额度等标准进行调整等原因导致保证金余额低于商家应缴存的保证金额度等标准的,您同意淘宝特价版可通知支付宝公司依据本协议自您的支付宝余额中划扣/止付相应金额以补足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您同意淘宝特价版还可按以下方式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1、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对买家的承诺,导致或可能导致买家权益受损,或依本协议约定应向买家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您同意淘宝特价版可按淘宝特价版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进行责任判定,并基于上述判定划扣保证金以代您向买家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

2、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致使淘宝特价版权益受损(包括被行政处罚、被判决侵权、商誉受损等),或依本协议应向淘宝特价版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或您对淘宝特价版存在逾期未付款项(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的,您同意淘宝特价版可划扣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用于上述违约金或赔偿款的赔付。

3、如您违反与淘宝特价版关联公司的约定造成该关联公司经济损失或应向其支付违约金的,您授权淘宝特价版可应关联公司的要求直接划扣至关联公司支付宝账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淘宝特价版不就上述指令承担责任,相关纠纷由您与前述关联公司自行解决。

淘宝特价版如根据本协议划扣保证金的,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或或系统消息推送等)通知您并说明划扣原因及划扣金额。

4、淘宝特价版对您的缴存的保证金进行划扣或支付后,您同意淘宝特价版可通知支付宝公司依据本协议自您支付宝余额中划扣/止付相应金额以补足保证金。如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补足保证金的,您应在淘宝特价版通知您后另行缴存保证金。

5、发生下述情形,导致淘宝特价版对外支付或赔偿的款项超过保证金余额(该等支付或赔偿包括实际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则您同意淘宝特价版可要求支付宝公司将商家支付宝账户余额或其他款项直接止付以备赔付或直接支付给淘宝特价版以补偿淘宝特价版所遭受的损失

1)商家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2)商家因在淘宝特价版平台的经营行为导致其须对外承担远高于保证金余额的债务

3)有证据表明商家的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存在财产转移、套取保证金的情形。

(四)保证金的解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若您满足《淘宝特价版保证金规则》中规定的关于保证金解冻条件的,则您的保证金余额解冻,您可将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提现至您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


五、账期保障

(一)货款账期

一般情况下,商家发货满一定期限后(一般为15日)或消费者确认收货后(以两者较早者为准),买家支付的货款自动进入商家支付宝账户。

(二)账期调整

若商家违反本协议、违背与消费者的承诺、违反所适用的规则、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了保障消费者、淘宝特价版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交易安全,商家理解并认可淘宝特价版可自动或指示支付宝公司调整货款的账期,即淘宝特价版可基于上述情况调整(延长或缩短)买家支付的货款进入商家支付宝账号的期限。

(三)特别约定

在货款进入商家的支付宝账户的情况下,商家可对商家收到的货款进行正常支配或使用。但若商家存在严重违反本协议、违背与消费者的承诺、违反所适用的规则、法律法规,存在危及交易安全、危及消费者、淘宝特价版及其关联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情况下,商家理解并认可,淘宝特价版可指示支付宝公司对商家的支付宝账户采取相应的支付、止付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同时,在上述场景下,淘宝特价版可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支付宝公司关闭商家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六、服务与费用

您应按照以下内容与淘宝特价版进行结算: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收费

1、基础技术服务:乙方为商家提供的基础技术服务(包括为商家提供店铺开设与商品发布、订单生成、管理交易以及完成支付等服务)暂不向商家收费。

2、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乙方将为商家提供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乙方向商家收取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联合营销计划相关规则、收费标准等约定见本协议附件。联合营销计划相关规则、收费标准有变化的,淘宝特价版将通过修订本协议或者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提前在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淘宝规则频道进行公示等方式通知商家。

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以实时划扣的方式收取,实时划扣的服务费以商品交易额为基数(以支付宝软件系统记录的支付宝交易额为准),计算公式为:服务费=交易额X费率,收费费率以本协议附件或淘宝特价版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当交易订单确认收货后,乙方通知支付宝公司按照特定类目的服务费费率实时划扣。如发生商品退货且您无过错,淘宝特价版将根据买家和您的淘宝特价版线上退款记录证实退货属实后向您退还因此退货交易实时划扣的服务费。若您对买家进行线下退款的,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无论您提供何种证据证明退款确实发生,淘宝特价版均不支持向您退还就退款部分已实时划扣的服务费

3、(如涉及)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交易额,除特殊类目或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淘宝特价版将按淘宝特价版公示的或淘宝特价版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您的服务费率折扣优惠条件及标准给予费率折扣。或者,当您的商品信息及交易额真实、合法、未违反本协议,且淘宝特价版已就该商品成交收讫了实时划扣服务费时,淘宝特价版亦可根据您的淘宝特价版店铺交易额、商品竞争力、消费者评价等综合指标决定对收取的服务费进行一定比例的折扣返还。

4、服务开通时,若服务费的金额、费率、缴纳方式等收费方案全部或部分尚未明确的,考虑到收费不可避免,为保障合作顺利开展,您同意淘宝特价版在服务开通后合理期限内明确收费方案,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过在淘宝特价版平台公示或通过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推送消息等方式提前通知您。收费方案效力追溯至服务开通时,您自服务开通之时起使用的服务即按新公布或通知您的收费方案进行收费。


(二)丙方提供的服务及收费

1、互联网信息服务:丙方作为域名的所有者通过其网站页面为商家展示其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交易、交流的载体。丙方就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暂不向商家收费。

2、域名服务:丙方根据《淘宝特价版开店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允许商家使用带有其品牌关键字、商号等标识的特定级别的域名。域名的所有权归丙方,丙方可根据第三方的依法投诉或淘宝特价版自用原因收回域名。丙方就其提供的域名服务暂不向商家收费。

3、其他服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丙方可能不时为商家提供各类推广营销服务、市场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除协议方另行签署、达成收费协议外,丙方就上述服务暂不向商家收取费用。

(三)服务费发票

服务费用发生且完成支付/划扣后,您可于淘宝特价版商家后台确认开票信息,淘宝特价版将在收到确认信息后向您开具相应金额和对应类型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具体开票时间和间隔以相关规则规定为准


七、店铺管理及服务规范

(一)入驻及经营范围

您须符合当前的《淘宝特价版开店规则》等淘宝特价版商家入驻规则或标准,具备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淘宝特价版相关服务,且您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规则及入驻标准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包括商家营业执照或身份信息、经营资质、品牌授权、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纳税相关信息等。您认可淘宝特价版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资料及开通申请进行的评估判断,审查结果以淘宝特价版评估判断为准。淘宝特价版仅在您符合条件(经淘宝特价版审查通过)的商品、类目等经营范围内向您提供服务。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未经淘宝特价版同意,您不得允许他人使用或变相使用淘宝特价版向您提供的服务,否则淘宝特价版可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为提升消费者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您认可淘宝特价版可制定或修改入驻标准或规则,相关入驻标准或规则的新增及变更淘宝特价版将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提前通过淘宝网规则频道、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等渠道进行公示。针对在入驻标准或规则变更生效前已开通服务的商家,淘宝特价版将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以便商家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前确保满足当前的淘宝特价版入驻标准。如合理期限届满时商家仍无法满足的,本协议将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二)淘宝特价版店铺管理及交易管理

1、通过在淘宝特价版平台创建店铺,您可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并与买家达成交易。基于淘宝特价版平台管理需要,您理解并认可,同一主体可在淘宝特价版平台开通淘宝特价版店铺的数量有限,淘宝特价版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商家承诺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及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并对其淘宝特价版店铺负有管理义务,对其店铺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信息须立即删除。

3、商家应当确保其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并不得在通过淘宝特价版提供的服务销售以下商品及/或提供以下服务:

1)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3)淘宝特价版通过规则、公告、通知或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淘宝特价版销售及/或提供的。

4、商家承诺拥有合法权利和资格发布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构成侵害。商家认可淘宝特价版对商品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并有义务保留商品来源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淘宝特价版将根据实际情况如消费者反馈、商标权人或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商家的商品信息及交易数据等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商家同意对此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5、商家承诺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在淘宝特价版平台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6、基于互联网相关特性,商家理解并知晓其在淘宝特价版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可以被位于全球不同国家及地区的消费者所浏览并购买。若商家未明确指示仅面向中国大陆销售时,淘宝特价版将不会对可能产生的跨境销售进行干预。在此种情况下,商家须谨慎注意相关国家及地区有关法律、税收等规定,并确保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发布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不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构成侵害。

7、在销售商品时,商家承诺作为最终零售商应使用自有货源、关联公司货源或通过淘宝特价版许可的分销平台货源向买家发货,未经淘宝特价版事先书面许可,商家承诺不通过其他零售商、企业或网站向买家发货。如商家违反前述承诺,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终止本协议。

8、商家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如明示或暗示用户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可通过淘宝特价版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将淘宝特价版平台特定类目下的交易转移至其他类目,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支付宝服务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或减少向淘宝特价版支付相关费用。如商家违反前述承诺,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终止本协议,并进行相关费用追缴。

9、商家有权自行决定商品及/或服务的推广方式。淘宝特价版会根据市场需求及商家经营情况等不时发起营销活动,并根据各活动的整体策略确定开放报名的商家范围及活动商家的优选维度。获得报名资格的商家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报名,选择报名活动的商家应确保始终符合营销活动基准规则、所报名活动招商规则及其他活动相关要求。为共同保障用户体验及活动秩序,报名审核通过后,未经淘宝特价版同意,商家不得无故中止/终止与淘宝特价版就该营销活动所开展的合作

10、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于店铺内固定位置展示淘宝特价版活动信息(如双十一等)、消费者保障信息或其他信息,内容由淘宝特价版根据相关主题自行设计制作。

11、商家有义务按照买家就其淘宝特价版店铺交易实际支付的金额为买家开具合规的发票,及就其淘宝特价版店铺实际交易额依法及时足额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消费者保障

1、商家了解并同意商家是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商家应当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及淘宝特价版相关规则履行消费者保障各项义务,包括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如商品如实描述、7天无理由退货、特色交易约定履约等,具体以淘宝特价版相关规则为准。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商家同意在消费者选择商家所发布的相关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即成立。商家不得擅自撤销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商家同意当淘宝特价版受理买家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商家应积极配合,在淘宝特价版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判定商家是否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退款或赔付义务。在判定商家应对消费者进行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情况下,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在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通知支付宝公司自商家的保证金、支付宝余额中直接划扣相应金额支付给消费者,淘宝特价版亦可使用自有资金代商家向消费者进行支付,同时淘宝特价版有权就代为赔付的金额向商家进行追偿

(四)平台治理

1、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护平台秩序等目的,淘宝特价版可对商家的商品、交易及店铺等数据进行查阅。因网上交易平台具备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等特殊性,淘宝特价版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淘宝特价版无需对所有商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经消费者、监管部门、权利人等第三方通知淘宝特价版或淘宝特价版基于对商品、交易或店铺等多维度大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平台上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或某个具体商家、具体交易事项、具体信息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您认可淘宝特价版以大众一般认知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判别,淘宝特价版可根据不同情况向商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对商家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商家提供服务等处理。

当第三方以商家侵权为由要求淘宝特价版删除商家相关信息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您同意淘宝特价版对删除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证明第三方为恶意或缺乏权利凭证,您同意自行向第三方进行追责。

2、对于商家发布的违法违规或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侵害等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的交易,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对相关交易进行撤销,对已完结的交易淘宝特价版可通知消费者退货退款。

3、淘宝特价版可基于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义务、保障第三方合法权益、维护平台秩序等目的,制定并实施有关制止假冒或侵权行为的规则及流程,并保证商家能够合理地通知淘宝特价版。淘宝特价版依据商家通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等,对淘宝特价版上假冒或侵犯商家知识产权的信息及账户进行处理。对消费者寄送淘宝特价版进行判定而被淘宝特价版判定为假货的商品,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接予以销毁,无需退还商家

4、商家认可并接受淘宝特价版依照公示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进行的商品品质抽检及真假鉴定。对于经抽检证明存在质量瑕疵或经鉴定为假货的商品,抽检或鉴定所发生的所有必要合理费用由商家承担。

5、为共同构建诚信、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网络经营秩序,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商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淘宝特价版的相关规定,诚信、公平、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商家承诺如下:

1)不参与、不加入、不组建任何交易信用炒作组织(该交易信用包括商品销量、评价、DSR评分等);

2) 不进行任何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保证每一笔交易内容、交易信用均为真实、可信,绝无虚构、炒作行为;

3) 不发布、不传播、不推广任何有关交易信用炒作的违规信息,并积极举报此类违规信息;

4) 积极接受广大网民及淘宝网的监督,严格遵守、积极维护淘宝特价版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

5)若商家违反淘宝特价版相关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商家愿意接受淘宝特价版的相应处理措施,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6、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淘宝特价版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家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淘宝特价版有权依法或依据本协议在淘宝网、淘宝特价版相关页面公布商家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及相应平台处置措施。


(五)数据使用及信息授权等

1、对于商家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淘宝特价版尊重并依法保护商家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淘宝特价版收集、记录的商家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及其他淘宝特价版平台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淘宝特价版,且是淘宝特价版的商业秘密。未经淘宝特价版事先书面同意,商家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2、淘宝特价版尊重和保护商家店铺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等商家商业秘密信息。为推广商家店铺或其商品,淘宝特价版可在商家参加淘宝特价版官方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包括“双十一”等)对外公示商家店铺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3、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以推广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商家在此免费许可淘宝特价版可在淘宝特价版平台相关展示推广页面对商家公示于其淘宝特价版店铺的各类信息(包括商品商标、文字、图片、视频等)进行复制(如在多客户端同步展示)、修改(如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微调)、改编(如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翻译(如为满足海外买家的浏览需求进行翻译),并有权对上述权利进行再授权。

4、淘宝特价版推出的所有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淘宝特价版及其关联公司所有。除商家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商家同意不对淘宝特价版上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淘宝特价版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淘宝特价版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5、商家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商家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商家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用户其他授权的情况下,商家应将用户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淘宝隐私权政策》中约定的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

商家向淘宝特价版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商家保证其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6、商家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淘宝特价版将通过淘宝特价版平台陈列您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服务,并为用户提供信息分类、关键词检索、筛选及收藏等工具或功能模块以更好地匹配用户需求,相应陈列结果可能由价格、销量、信用评价、服务水平、合规经营情况、用户偏好及操作、竞争力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8、请商家关注并严格遵守可能影响商家交易行为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对您或买家造成损失,并保证遵守适用于本平台相关软件、技术与服务的所有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基于维护淘宝特价版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如商家违反前述承诺的,淘宝特价版可在发现上述情形时主动执行下架商品、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9、淘宝特价版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此变更不会影响商家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此种情况将会提前以淘宝网规则频道、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等相关页面公告的形式通知商家。


八、服务的开通和期限

(一)服务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开通:

1、您符合当前的淘宝特价版商家入驻标准,向淘宝特价版提交信息后经淘宝特价版审查通过;

2、您与淘宝特价版以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本协议;

3 、在申请使用服务之前您没有发生过被淘宝特价版终止合作、违反与淘宝特价版的协议的情形;

   4、淘宝特价版已向您发出服务开通通知。

(二)服务期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算,至服务开通之日所在日历年的年12月31日终止。服务期届满后,若不存在本协议所约定的协议终止情形,且淘宝特价版未要求您须就与淘宝特价版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同时您须满足淘宝特价版所公示的次年服务开通相关条件的,服务期可自动续展至次年12月31日,依此类推。

(三)如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件,或淘宝特价版因任何原因向商家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通知,则淘宝特价版可不予开通服务并终止本协议。服务未开通本协议即被终止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淘宝特价版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九、保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秘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因对方书面同意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十、反商业贿赂


如您或您的雇员、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等向淘宝特价版或淘宝特价版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交往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若淘宝特价版依据第三方举报、商家店铺经营情况等合理判断您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淘宝特价版可对您采取店铺屏蔽、店铺监管等限制性措施;商家的商业贿赂行为一经确认,淘宝特价版有权立即解除与商家的所有合作关系(包括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等)及向商家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额,违约金以规则为准,赔偿额以淘宝特价版因该贿赂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为计算依据。


十一、有限责任


(一)淘宝特价版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您在确认接受本协议并开通淘宝特价版服务前已充分了解淘宝特价版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淘宝特价版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您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二)因淘宝特价版须向数量庞大的商家提供服务,且服务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您认可淘宝特价版仅对因其故意重大过失或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事项为限。

(三)使用淘宝特价版下载服务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您的独立判断并由您自行承担可能对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四)淘宝特价版依法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淘宝特价版并不承担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五)淘宝特价版平台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交易磋商及获取与交易相关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淘宝特价版成为您在淘宝特价版上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淘宝特价版仅提供软件服务,不对您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六)您授权淘宝特价版可代您对买家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并承担赔付责任。当淘宝特价版代您向买家进行赔付时,您认可淘宝特价版以大众一般认知对交易纠纷进行的判责及判责结果,如最终证明淘宝特价版判责有误或赔付金额过高,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买家追偿,不向淘宝特价版追责或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协议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履行完毕、商家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与支付宝公司签署的《支付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二)通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至少三十(30)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如商家依据本条款约定通知解除本协议的,须同时满足淘宝特价版退店规则等规则中规定的关于终止营业提前公示等方面的要求。

(三)发生下述情形时,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协议将自动解除:

1、商家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的程度;

2、商家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淘宝特价版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整改至符合的,本协议将在相应的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3、商家保证金不足额,且未能自行补齐,经淘宝特价版催缴后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足;

4、商家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淘宝特价版没有义务为商家保留商家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家或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亦不就终止本协议而对商家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前因商家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须由商家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2、协议终止后,淘宝特价版有权保留商家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记录。如商家在本协议终止前在淘宝特价版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淘宝特价版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协议终止前,商家已上传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的,淘宝特价版可在本协议终止时删除相关商品信息;商家已与买家就某商品达成交易的,淘宝特价版可不撤销该交易,但可将协议终止情况通知买方。

(五)本协议终止后,商家同意淘宝特价版可通知支付宝公司将商家的支付宝账户余额止付30天,用于解决本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消费者、第三方的维权进行赔付。

(六)商家如对淘宝特价版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一)商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如消费者、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商家应根据本协议向淘宝特价版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其中商家须赔偿淘宝特价版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

1、淘宝特价版因行政处罚、生效判决、法定标准范围内的调解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或赔偿款;

2、淘宝特价版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淘宝特价版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二)商家因产品质量或出售假冒商品等被社会媒体爆出较大负面舆情或店铺经营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淘宝特价版可要求商家支付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作为违约金。

(三)商家对淘宝特价版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的款项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商家应自逾期之日起向淘宝特价版支付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协议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商家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二)项第7款,淘宝特价版可将商家全部保证金余额划扣作为违约赔偿,还可就因此给淘宝特价版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合理预期利益损失)向商家追偿。

(六)淘宝特价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商家利益受损时,淘宝特价版对商家的违约或赔偿责任以商家直接的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


十四、商业关系终止

1、在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包括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内容等)的过程中,如商家本人或商家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负责人等实施了下列的行为之一,则淘宝特价版有权立即终止商家继续使用淘宝特价版的任何服务(包括关闭商家于淘宝特价版开设的所有店铺等),淘宝特价版及淘宝特价版关联公司亦可终止与商家的任何合作关系并不再开展任何商业合作:

1)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淘宝特价版商业声誉的商业贿赂行为;

2)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淘宝特价版商业声誉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

3)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淘宝特价版商业声誉的行为。

2、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淘宝特价版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淘宝特价版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如淘宝特价版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淘宝特价版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淘宝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十五、有效通知

(一)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入驻淘宝特价版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若有发生变更的,您须及时更新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在注册淘宝特价版时生成的用于登陆淘宝特价版平台接收、发送站内信、系统消息和阿里旺旺即时信息的淘宝特价版账号(含子账号)也可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淘宝特价版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商家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二)通知的送达

本协议下您对淘宝特价版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递交、以淘宝特价版客户满意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69号1号邮局,邮编311121,淘宝特价版客户满意部收)收讫为准。

淘宝特价版通过您向淘宝特价版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其中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以电子的方式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如在淘宝特价版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旺旺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等)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对于因在淘宝特价版上的经营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阿里旺旺等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阿里旺旺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淘宝网、淘宝特价版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阿里旺旺账号,司法机关以前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您认可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采取多种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其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且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您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有变更,您应及时告知淘宝特价版和/或司法机关变更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或未及时送达,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十六、争议解决及其他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您使用淘宝特价版服务所产生及与淘宝特价版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淘宝特价版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无效或无法执行条款可被分离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淘宝特价版于商家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商家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十七、协议附件清单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商家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商家授权贵司按本商家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淘宝特价版”)共同缔结的《淘宝特价版商家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淘宝特价版的指示直接对本商家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款项止付和支付。


附件二:


                                                                    淘宝特价版联合营销计划规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已签署《淘宝特价版商家服务协议》并开通淘宝特价版服务,在淘宝特价版平台(以下称“平台”)开通淘宝特价版店铺的商家。


第二条     商家权益

1、淘宝特价版联合营销计划将为商家提供淘宝特价版特币玩法权益,平台会对入驻商品提供一定比例的特币抵扣补贴、红包补贴,补贴费用由平台承担,补贴方式是消费者在下单过程中相应补贴至消费者。

2、淘宝特价版联合营销计划将为商家提供特定互动玩法权益、导购玩法等权益,同时为商家提供特定玩法通道帮助商家成长。


第三条 联合营销计划收费模式

    1、  淘宝特价版对于开通特价版店铺的商家免收基础技术服务费(包含平台为商家提供店铺开设与商品发布、订单生成、管理交易以及完成支付等服务);

    2、淘宝特价版为联合营销计划的顺利开展,为商家提供联合营销计划相关系统技术支持(包括特币营销系统、互动营销系统等),商家应支付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

    3、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收取方式为基于商家实际成交的订单的交易额(以支付宝软件系统记录的支付宝交易额为准)按对应的费率实时划扣,服务费计算方式为: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交易额×费率;

    4、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收费订单范围:

  (1)商家在联合营销计划期间,消费者在淘宝特价版APP内拍下商品并完成支付的有效订单。

      (2)商家在联合营销计划期间,消费者通过淘宝特价版合作渠道(如支付宝特价版小程序等渠道)产生的有效订单。


第四条 各类目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率标准

类目

费率

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10%

女装/女士精品

10%

男装

9%

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

9%

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

10%

女鞋

9%

流行男鞋

9%

运动鞋new

10%

运动服/休闲服装

10%

运动/瑜伽/健身/球迷用品

9%

电动车/配件/交通工具

8%

自行车/骑行装备/零配件

9%

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

10%

运动包/户外包/配件

10%

ZIPPO/瑞士军刀/眼镜

9%

手表

10%

饰品/流行首饰/时尚饰品新

9%

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8%

彩妆/香水/美妆工具

9%

美发护发/假发

10%

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10%

美容美体仪器

10%

基础建材

8%

家居饰品

9%

五金/工具

9%

电子/电工

9%

特色手工艺

8%

家装主材

10%

家装灯饰光源

9%

商业/办公家具

8%

住宅家具

9%

床上用品

9%

居家布艺

9%

鲜花速递/花卉仿真/绿植园艺

9%

书籍/杂志/报纸

8%

音乐/影视/明星/音像

8%

乐器/吉他/钢琴/配件

8%

汽车用品/电子/清洗/改装

9%

汽车零部件/养护/美容/维保

8%

摩托车/装备/配件

8%

居家日用

9%

节庆用品/礼品

9%

收纳整理

9%

家庭/个人清洁工具

9%

洗护清洁剂/卫生巾/纸/香薰

9%

厨房/烹饪用具

9%

餐饮具

9%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

9%

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

8%

童装/婴儿装/亲子装

10%

童鞋/婴儿鞋/亲子鞋

9%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9%

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

9%

婴童用品

8%

婴童尿裤

8%

模玩/动漫/周边/cos/桌游

10%

零食/坚果/特产

8%

酒类

8%

咖啡/麦片/冲饮

8%

8%

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

8%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8%

传统滋补营养品

8%

成人用品/情趣用品

8%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10%

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

9%

OTC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

9%

医疗器械

9%

计生用品

9%

隐形眼镜/护理液

9%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8%

DIY电脑

8%

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8%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8%

MP3/MP4/iPod/录音笔

8%

手机

8%

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

8%

笔记本电脑

8%

3C数码配件

8%

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

8%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8%

平板电脑/MID

8%

智能设备

8%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8%

文具电教/文化用品/商务用品

8%

包装

8%

影音电器

8%

厨房电器

8%

生活电器

8%

大家电

8%

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

9%

其他

10%


第五条 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限时优惠政策

1、为了切实让利消费者和商家,淘宝特价版将在特定时间段内实行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费率优惠政策。

2、针对在2020年9月30日23:59:59前完成特价版店铺开通并发布商品的商家,在2020年10月31日23:59:59前(以订单支付时间为准)的订单,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费率统一按照5%执行(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类目除外)。

3、针对下列类目: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在2021年3月31日23:59:59前(以订单支付时间为准)的订单,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费率统一按照1%执行,但在优惠期商家不享受特币营销系统服务及特币玩法相关权益。

4、针对上述各类目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费率标准,淘宝特价版可能会基于店铺成交量、商品竞争力、营销活动等情况进行相应的费率折扣或基于权益附加产生费率附加,具体以淘宝特价版发布的规则为准。


第六条 退费计算方式及处理原则

淘宝特价版收取的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在消费者确认收货后退款的订单,按照实际退款金额比例进行退费。上述交易数据及费用以淘宝特价版后台数据为准。


第七条 附则

本规则如发生变更,平台将通过在在合理时间范围内提前在淘宝特价版商家工作台、淘宝规则频道公示的方式或者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商家并生效。您在签署《淘宝特价版商家服务协议》时可能本规则可能已经发生变更,请您注意查看本规则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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