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紫藤工商网店服务专家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食品证代办问题>>正文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处罚

类别:食品证代办问题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人次:2217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相关事项有哪些,极通网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站式解决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的相关事宜。

    一、处罚制度

    1、证过期期间还在经营,视同未经许可、无证经营的结果:

    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二、管理办法(微信:zitengds)

    1、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3、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4、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三、要求对象和范围(微信:zitengds)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

    4、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5、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大型、中型、便利店)、食杂店、食品批发经营者、无实体门店食品经营者。

    6、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小微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7、单位食堂,包括: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其他食堂。

    四、法律责任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2、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4、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5、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6、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或者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报告的,或者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8、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亲如果还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请联系我们办理(微信:zitengds)


 亲如果还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请联系我们办理(微信:zitengds)

网店食品经营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我们更专业

  办理咨询QQ:3240378498,2026400870

  微信:zitengds




返回顶部

客服微信:zitengds点击复制到微信中添加